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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改善中国城市交通与环境问题的建议书》的通知

来源:建设部 2008-07-03 12:45:02

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城建、公用局)、环保局:

  中国环境与国际发展合作委员会环境与交通专家工作组在对国内外十多个城市交通与环境状况调查的基础上,经过一年多认真分析研究,提出了《改善中国城市交通与环境问题的建议书》。该建议书对我国当前城市交通问题的分析较准确,所提出的观点鲜明、政策与措施建议针对性较强。现将该建议书印发给你们,供研究制定城市交通与环境发展政策、规划和措施时参考。

  附件:改善中国城市交通与环境问题的建议书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控制司

二○○○年一月十四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环保局

改善中国城市交通与环境问题的建议书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环境与交通工作组对北京、上海、重庆、广州、大连、深圳、贵阳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城市交通与环境状况进行了调查,召开了“城市交通与环境研讨会”,随后又对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德国的柏林、捷克的布拉格和瑞士的苏黎世等十一个欧洲城市的交通进行了考察。在上述国内外城市交通调查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并且征求了北京、广州、武汉、沈阳、南京、太原、合肥、昆明、宁波、烟台、中山等城市的意见,提出了《改善中国城市交通与环境问题的建议书》。

  1、城市交通与环境发展的目标

  城市交通发展应当符合国家确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支持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交通需求,同时也应有利于城市环境状况的改善。

  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安全、高效、清洁、经济的城市交通运输系统;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需要安全、方便、舒适、快捷、低价的公共交通服务;城市环境的改善需要有利于环境改善的交通政策。因此,城市交通发展目标必须与城市社会的经济发展目标相协调,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目标相一致。2、问题 我国城市交通与环境问题已经相当严重。城市交通与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中央、省级政府和城市政府采取整体的、综合的、积极的行动。

  (1) 空间资源的低效配置。公共交通发展不充分,导致交通结构不合理,道路、停车场等土地和空间资源低效配置。道路与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滞后于车辆和交通流量的发展,停车场等静态交通设施严重不足。

  (2) 时间资源浪费。交通拥挤已使城市机动车行驶速度急剧下降,并直接导致公共交通服服水平下降,客流减少。不合理的交通结构产生巨大的时间成本。

  (3) 空气污染。一些大城市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对多项大气污染指标的贡献率已达到60%以上,危害人体健康。交通污染治理已成为城市大气环境治理的主要内容之一。

  (4) 噪声污染。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的噪声污染不断加剧,全国80%以上大城市交通干线噪声超标(大于70分贝),严重影响了居民休息和教育、文化活动。

  (5) 资源消耗。城市交通,特别是个人机动化交通消耗了大量的能源和其它不可再生资源。

  (6) 交通事故。部分交通参与者法制观念淡薄,交通违章现象十分严重。城市交通事故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高额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上述主要问题造成了巨额国民经济损失,阻碍了城市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健康发展。

  3、战略性政策建议

  城市交通发展需要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在中央政府制定的法规、宏观政策、产业和技术政策的指导下,城市政府应起主要的作用。

  (1) 加强机构间的协作。在城市政府直接领导下,建立由城市规划、建设、交通管理、公用事业、环境保护等多部门组成的协调机构,以制定和实施整体的城市交通政策。

  (2) 加强规划工作。在城市总体规划下,编制城市公共交通的专业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完善城市交通发展政策,确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和主导地位。

  (3) 加强城市交通法规建设。重视和加强城市交通法律、法规的立法、执法和监督工作;尽早制定并实施城市公共交通法规。

  (4) 重视发挥科学技术作用。加强科学研究,为政府出台有关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为改进运输工具,推动机动车污染控制,改善燃料品质,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5) 重视应用交通价格手段。城市交通人格政策应当支持交通可持续发展,交通税费收入应当有助于方便大多数人及改善环境的交通方式,加大对公共交通的财政扶持。

  (6) 重视交通与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交通与环境意识,鼓励居民使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善的交通方式,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4、行动措施建议

  (1) 实施公共交通优先政策和相应的产业、技术、经济、投资、财税政策。在同一城市实施统一规划、统一主管部门,统一市场准入制度,统一财税、经济和技术政策,统一执法尺度,统一服务质量标准的方针。同时还应在道路使用、信号灯控制等方面,为公共交通提供优先。从优化城市路网的整体通行能力着眼,进一步加快城市道路建设的步伐,增加路网密度,提高人均占有道路面积,建设过境道路。当前,还应采用有效措施,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兴建城市停车场等静态交通设施,尽快缓解“停车难”问题。

  (2) 重视对自行车与行人交通的保护。在鼓励自行车交通向效率高的公共交通转移的同时,完善自行车专用道,引导自行车交通合理使用,并加强自行车交通管理。

  (3) 发展城市轨道交通为主的电气化交通。电动轨道交通, 运量大,无污染。2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在做好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基础上,要做好发展轨道交通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可逐步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大城市可以修建无轨电车,对既有的无轨电车、有轨电车设施要进行更新改造,条例成熟的城市还可利用现有铁路,开行近郊列车。

  (4) 引导个人机动化交通方式合理使用。要提高大城市中心地区城市道路的使用效率,采取经济手段,鼓励使用公共交通;严格控制高污染机动车的拥有与使用,限制其行驶时间、区域。

  (5) 通过城市总体规划,使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开发合理化,尽量减少交通需求。大城市应该保持合理的区域功能,大力发展卫星城市;加强就业岗位配置与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以利于缩短客运距离,避免交通流聚集,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6) 加强城市交通与对外交通(城市间交通)的协调发展。城市是区域交通运输网络的枢纽和节点,必须注重城市交通系统与对外交通系统在空间布局和运行时间上的协调,以发挥多种交通方式联合运输的优势。

  (7) 加强对交通污染的控制。把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判定城市交通政策和工程建设的先决条件之一;积极推进交通战略环境影响评价(SEA)技术。

  (8)大力推行在用车的检查/维护(I/M)制度,保持车辆处于正常技术状态。国家应采取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尾气排放超标车型进入市场,鼓励在用车淘汰与更新,按国家标准报废老、旧机动车;制定在用车尾气治理计划,争取在2-3年内使运行车车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控制和减轻交通噪声污染。

  (9) 加强城市交通管理。要不断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推广新技术应用;合理组织交通流;做好路口渠化,改善路口行车条件,提高既有道路网络的通行能力。

  (10)进一步提高燃油质量,推广使用无铅汽油,有条件的城市一部分机动车可推行使用液化气、天然气燃料,抓好在用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改装为燃气汽车的工作。建议国家尽早实施燃油税,并适当提高汽油税额(特别是低质燃料),将其中一部分税费用于发展公共交通。

  5、城市交通与环境改善综合试点项目

  建议深圳、大连、昆明、青岛四个城市作为交通与环境综合试点城市,由建设部城建司、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控司和中国环境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环境与交通工作组与城市政府联合开展试点工作,以推广和检验本建议书提出的各项政策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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