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建委(建设厅)城市规划处,直辖市城市规划局:
根据建设部建规(1992)244号和建规(1993)112号文件精神,经我司审核,原则同意你们报来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乙级规划设计资格。请你们接到此批复后,及时到建设部城市规划司统一领取《城市规划设计证书》。
附件:经核定的乙级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单位
附件:
经核定的乙级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单位
万县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230179
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1570180
江门市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1200181
银川市规划勘测设计院 1950182
绵阳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1280183
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193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