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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布置1999年建筑业行业统计年报(试行)的通知

来源:建设部 2008-07-03 12:55:5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江苏、山东省建管局:

  现将1999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999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制度仍按(97)建计统字第132号文件执行, 报表制度中的填报要求及指标解释等规定均保持不变。

  二、1999年全国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的审核、汇编等工作仍由部建筑管理司负责实施,请按时将各地汇总的1999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及软盘报送部建筑管理司。

  有条件的地区要利用计算机网络报送报表。接收邮箱地址:建设部信息中心信息部

  三、目前,我们正在对今后的建筑业统计工作如何开展进行研究,研究的主要内容一是如何与国家统计局分工协作(是维持现状,继续由统计局与我部两家分别执行不同的制度,还是合并为一套制度由两家分别实施,或是合并为一套制度只由一家独立实施。如由一家实施的话,由谁来实施);二是如何改革完善现行的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包括统计局布置执行的建筑业统计报表、我部布置执行的系统内报表和我部试行的行业报表)。请各地总结近年来报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结合当地的条件提出具体的操作意见与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报送建设部综合财务司经济信息处及建筑管理司建筑业发展处各一份。我们将在适当的时候召集座谈会,听取各地的意见。
 
  综合财务司联系人:赵惠珍;电话:68393265;传真:68393303。
  建筑管理司联系人:廖玉平;电话:68393327;传真:68393919。
 
建设部综合财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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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