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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注意事项

来源: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 2019-02-13 13:47:17

一、本次评价将首次使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址http://glxy.mot.gov.cn/,以下简称新系统),实行全过程网上办理,即通过新系统提交评价材料和评价结果,无须提供纸质评价资料。
二、本次评价依据为《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774)。
三、新系统设定的评价数据提交时间:
(一)监理企业自评提交时间:2019年3月8日;
(二)项目业主评价提交时间:2019年3月22日;
(三)项目质监机构评价提交时间:2019年3月29日;
(四)省级质监机构评价提交时间:2019年4月15日;
(五)省厅向部提交审定评价结果的时间:2019年4月30日。
请各会员单位严格按照新系统设定的时间节点按时提交评价数据,若逾期未提交,将按照JJX101033(监理企业应申请评价而拒绝申请评价的)规定直接定为D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