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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全面实施“零跑动”办理注册业务的通知

来源:深圳建设网 2020-02-11 15:28:59

各有关单位、相关注册人员: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自2020年2月10日起至疫情结束期间,我市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业务将全面实施全流程“零跑动”邮寄方式办理,暂停现场办理个人执业注册业务。为疫情防控期间的应对措施,疫情期间无需到注册委办公室现场办理业务。

实施“零跑动”办理注册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零跑动”邮寄方式办理的业务类型

1、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的注销注册;

2、二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的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证书更改补办。

二、“零跑动”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

请将注册材料邮寄到: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20楼2009室“注册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3786785。

三、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业务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1、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证书更改补办等业务办理方式不变,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办理,请按注册系统要求申报相关业务。注销注册实行“零跑动”邮寄方式办理,请按“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申报注册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要求准备材料。邮寄材料为复印件的,注册人员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2、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初始注册、延续注

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证书更改补办实行“零跑动”邮寄方式办理,请按“二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申报注册办事指南”(详见附件2)要求准备材料。邮寄材料为复印件的,注册人员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其它特殊事项办理补充要求:

① 个人执业资格信息补录的,需提供资格补录的有关证明材料

(原注册地管委会公章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正确填写的“原注册信息补录表”(详见附件3)电子文件,并发送至邮箱kcsjxh@vip.163.com);

②开具“未注册证明”及“注销注册证明”的,除指南要求资料外,另需提供新注册单位全称、到付EMS回邮单(橙色),经注册委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人员开具相关证明。

四、“零跑动”邮寄领取注册证书业务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非常时期,为避免误领,仅接受聘用单位申请邮寄领取注册证书,不接受个人申请邮寄注册证书。

1、初始注册、遗失补办已批准,市注册委发布“刻章领证通

知”的;

2、已在我市注册委办理了注销业务,并交还注册证书,现已延续注册或变更注册的一级注册人员,可由现聘用单位取回原注册证书;

3、已在我市注册委办理了注销业务,并交还注册证书,现重新在我市办理延续注册或变更注册的二级注册人员,可由现聘用单位取回原注册证书

办理以上3项业务,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领取注册证书的情况说明”(详见附件4)、聘用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付EMS回邮单(橙色)。为确保注册证书邮寄无误,EMS回邮单请按聘用单位的工商注册地址填写,如工商注册地址已变更的,请附上新的营业执照或工商注册地址变更的核准通知书。如填写的地址为非工商注册地址,注册委将不予邮寄注册证书。回邮单上必须填写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并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深圳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深圳市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附件1: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申报注册办事指南(http://www.szjs.com.cn/htmls/201802/64703.html)

附件2:二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申报注册办事指南(http://www.szjs.com.cn/htmls/201802/64703.html)

附件3:原注册信息补录表.xlsx

附件4:领取证书的情况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