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经济特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我局于2月26日向社会公众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至3月8日,没有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详细]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我局于2月26日向社会公众征求《汕头市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至3月7日,征集工作已结束,共收到相关群众的意见建议5条。下来,我局将结合征集到的意见建议深入研究,逐条梳理,充分采纳合理意见并按法定程序报审。 [详细]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我局于2月29日向社会公众征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临时)管理规约(征求意见稿)》《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至3月13日,没有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详细]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4年8月上旬发布,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二)成绩管理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仍为8年不变;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仍为4年不变。 [详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7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4〕35号)要求,为方便广大报考人员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
根据汕头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拆维保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诚信登记的通知》(汕住建通〔2019〕84号)、《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取消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拆维保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诚信登记窗口期规定的通知(汕住建质通〔2021〕14号)》要求, 东莞市毅新庆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9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单位、东莞市毅新庆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6家安拆维保单位、深圳市鼎泰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1家检验检测机构向我中心申请在汕开展业务诚信登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 [详细]
下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和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事宜已审批完毕。请各注册人员根据下表信息,并按《关于停收注册费和印章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建注[2015]1号)等相关规定,自行刻制执业印章。 [详细]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以下简称为“防水通用规范”)已颁布实施,根据新旧防水规范之间的差异,我站组织专家调整了《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2018》防水项目相关内容,现印发你们。所调整内容与我省现行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已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作调整。 [详细]
为加快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市政府于2019年6月印发了《汕头市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汕府〔2019〕64号,下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有效期将于2024年6月14日届满。根据有关工作要求,为保证修订工作的针对性和系统性,我局启动了《实施意见》有效期即将届满前的修订工作,并形成《汕头市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3月7日前将反馈意见书面报送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邮编:515041,地址:汕头市中山 [详细]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分类管理的通知》(粤建质函〔2022〕450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会近期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综合类(C3)的考核工作。请各施工企业如实填写《汕头市2024年建筑 [详细]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于2021年4月25日印发《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5号),我市于2021年6月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 [详细]
为扎实做好我市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我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6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下称《通知》,附件1)工作部署,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补助资金标准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
根据《汕头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规定,现将2023年度获得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的项目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 [详细]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汕头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汕建协字〔2023〕12号)要求,我会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汕头市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经评审和公示,其中15项工程获得2023年度汕头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现予以公布表彰(名单附后) [详细]
下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和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事宜已审批完毕。请各注册人员根据下表信息,并按《关于停收注册费和印章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建注[2015]1号)等相关规定,自行刻制执业印章。 [详细]
各区县(含功能区)住建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市质安中心,市建筑业协会,市物业协会,市房地产协会,市燃气协会: [详细]
现将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建筑装饰分会《关于受理2024年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申报的通知》(粤建协装〔2024〕1号)转发给你们,请有申报需要的单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于2024年3月20日前报送市建筑业协会,以便汇总报送。 [详细]
现将省建筑业协会《关于受理2024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的通知》(粤建协〔2024〕3号)转发给你们,请有申报需要的单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于2024年3月24日前报送市建筑业协会,以便汇总报送。 [详细]
第一条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提升激励机制,引导建筑施工企业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开展项目质量水平评价,促进施工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做出努力。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详细]
为切实加强工程勘察作业安全管理,保护地下设施和地铁运行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详细]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我局于2月29日向社会公众征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临时)管理规约(征求意见稿)》《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至3月13日,没有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4年8月上旬发布,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二)成绩管理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仍为8年不变;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仍为4年不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7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4〕35号)要求,为方便广大报考人员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汕头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拆维保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诚信登记的通知》(汕住建通〔2019〕84号)、《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取消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拆维保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诚信登记窗口期规定的通知(汕住建质通〔2021〕14号)》要求, 东莞市毅新庆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9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单位、东莞市毅新庆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6家安拆维保单位、深圳市鼎泰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1家检验检测机构向我中心申请在汕开展业务诚信登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
下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和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事宜已审批完毕。请各注册人员根据下表信息,并按《关于停收注册费和印章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建注[2015]1号)等相关规定,自行刻制执业印章。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以下简称为“防水通用规范”)已颁布实施,根据新旧防水规范之间的差异,我站组织专家调整了《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2018》防水项目相关内容,现印发你们。所调整内容与我省现行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已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作调整。
为加快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市政府于2019年6月印发了《汕头市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汕府〔2019〕64号,下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有效期将于2024年6月14日届满。根据有关工作要求,为保证修订工作的针对性和系统性,我局启动了《实施意见》有效期即将届满前的修订工作,并形成《汕头市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3月7日前将反馈意见书面报送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邮编:515041,地址:汕头市中山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分类管理的通知》(粤建质函〔2022〕450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会近期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综合类(C3)的考核工作。请各施工企业如实填写《汕头市2024年建筑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于2021年4月25日印发《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5号),我市于2021年6月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
为扎实做好我市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我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6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下称《通知》,附件1)工作部署,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补助资金标准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汕头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规定,现将2023年度获得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的项目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汕头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汕建协字〔2023〕12号)要求,我会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汕头市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经评审和公示,其中15项工程获得2023年度汕头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现予以公布表彰(名单附后)
下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和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事宜已审批完毕。请各注册人员根据下表信息,并按《关于停收注册费和印章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建注[2015]1号)等相关规定,自行刻制执业印章。
各区县(含功能区)住建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市质安中心,市建筑业协会,市物业协会,市房地产协会,市燃气协会:
现将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建筑装饰分会《关于受理2024年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申报的通知》(粤建协装〔2024〕1号)转发给你们,请有申报需要的单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于2024年3月20日前报送市建筑业协会,以便汇总报送。
现将省建筑业协会《关于受理2024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的通知》(粤建协〔2024〕3号)转发给你们,请有申报需要的单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于2024年3月24日前报送市建筑业协会,以便汇总报送。
第一条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提升激励机制,引导建筑施工企业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开展项目质量水平评价,促进施工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做出努力。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工程勘察作业安全管理,保护地下设施和地铁运行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