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即日起,对我局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现场核查、资料核查和专家核查等批后核查工作的办理时限延长10个工作日,恢复原办理时限另行通知。延期核查期间,企业应按照资质管理规定进行申请,并自行承担资质核查不通过被撤销的风险。 [详细]
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市场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实名制的工作质量,巩固我市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清零”工作成果,我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春季广州市房屋建筑在建工程建筑市场行为及建筑施工实名制的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
各项目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开展项目设计时,设计内容应包含海绵城市设计,并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建设,落实海绵城市设计专篇与海绵城市相关施工图的要求。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按照“穗水河湖〔2021〕9号”文要求组织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 [详细]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 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函〔2019〕194号)要求,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结合《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4.0)》(以下简称“联合验收4.0方案”)实施情况,我局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事项进 [详细]
原《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试行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监理的通知》(穗建筑〔2020〕93号)自2021年2月1日起废止,废止前满足穗建筑〔2020〕93 号文要求已试行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监理的项目,按原要求执行完毕。 [详细]
各项目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开展项目设计时,设计内容应包含海绵城市设计,并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建设,落实海绵城市设计专篇与海绵城市相关施工图的要求。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按照“穗水河湖〔2021〕9号”文要求组织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 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函〔2019〕194号)要求,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结合《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4.0)》(以下简称“联合验收4.0方案”)实施情况,我局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事项进
原《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试行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监理的通知》(穗建筑〔2020〕93号)自2021年2月1日起废止,废止前满足穗建筑〔2020〕93 号文要求已试行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监理的项目,按原要求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