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下半年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认定的通知》(豫建质安〔2022〕279号)的要求,经辖区培育、企业申请,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拟推荐2022年度下半年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13项(附件1)和2022年度下半年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10项(附件2),现将予以公告。 [详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40号)等文件要求, 现对南阳市2021年度一级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进行公示和考后资格核查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对照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2021年度全市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了考试资格核查。 [详细]
2021年度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考试通过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已从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回。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豫建人教〔2019〕360号)精神,从即日起开始发放有关证书。 [详细]
2020年度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一级建造师考试通过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已从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回。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豫建人教〔2019〕360号)精神,从即日起开始发放有关证书。 [详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暨资质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建建〔2015〕49号)及《关于明确南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程序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宛建建〔2016〕3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近期申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0年7月6日至20 [详细]
一、考试通过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404房间领取 [详细]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下半年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认定的通知》(豫建质安〔2022〕279号)的要求,经辖区培育、企业申请,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拟推荐2022年度下半年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13项(附件1)和2022年度下半年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10项(附件2),现将予以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40号)等文件要求, 现对南阳市2021年度一级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进行公示和考后资格核查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对照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2021年度全市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了考试资格核查。
2021年度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考试通过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已从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回。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豫建人教〔2019〕360号)精神,从即日起开始发放有关证书。
2020年度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一级建造师考试通过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已从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回。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豫建人教〔2019〕360号)精神,从即日起开始发放有关证书。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暨资质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建建〔2015〕49号)及《关于明确南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程序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宛建建〔2016〕3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近期申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0年7月6日至20
一、考试通过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404房间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