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指导意见

    加强和规范工程施工价款结算工作,提高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服务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详细]

  • 2020年第五批建筑业企业公路水利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21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资质受理窗口。 [详细]

  • 2020年第九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21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建管局窗口。 [详细]

  • 举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新规(住建部51号令)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随着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消防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原公安消防部门承担的建设工程行政审批职责已移交住建部门,新修订的《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新的消防工程管理体系初步建成。为了帮助各单位有关人员全面系统地学习最新技术规范及操作程序,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消防分会决定举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新规宣贯培训班 [详细]

  • 2020年第八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7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建管局窗口。 [详细]

  • 2020年第六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的通知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暨资质标准实施细则》(豫建建[2015]49号)规定及要求,我局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查。现将2020年第六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详细]

  • 2020年第四批建筑业企业公路水利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3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资质受理窗口。 [详细]

  • 2020年第七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6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建管局窗口。 [详细]

  • 2020年第六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9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建管局窗口。 [详细]

  • 开展2020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按照《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做好一级和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20〕17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好2020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相关工作,促进一级造价工程师持续提升综合执业能力,本年度以网络教育为主的模式开展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请各造价师结合自身情况自行安排时间报名学习。 [详细]

  • 林州市建筑业管理局2020年第五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9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首次、增项申诉材料报送至林州市总部大厦6楼607室,升级申诉材料报送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资质受理窗口。 [详细]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指导意见

    加强和规范工程施工价款结算工作,提高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服务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 2020年第五批建筑业企业公路水利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21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资质受理窗口。

  • 2020年第九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21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建管局窗口。

  • 举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新规(住建部51号令)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随着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消防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原公安消防部门承担的建设工程行政审批职责已移交住建部门,新修订的《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新的消防工程管理体系初步建成。为了帮助各单位有关人员全面系统地学习最新技术规范及操作程序,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消防分会决定举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新规宣贯培训班

  • 林州市建筑业管理局2020年第七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的通知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暨资质标准实施细则》(豫建建[2015]49号)规定及要求,我局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查。现将2020年第七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予以公布。

  • 2020年第八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7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建管局窗口。

  • 2020年第六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的通知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暨资质标准实施细则》(豫建建[2015]49号)规定及要求,我局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查。现将2020年第六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 2020年第四批建筑业企业公路水利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3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资质受理窗口。

  • 2020年第七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6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建管局窗口。

  • 2020年第六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9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建管局窗口。

  • 开展2020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按照《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做好一级和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20〕17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好2020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相关工作,促进一级造价工程师持续提升综合执业能力,本年度以网络教育为主的模式开展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请各造价师结合自身情况自行安排时间报名学习。

  • 林州市建筑业管理局2020年第五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9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首次、增项申诉材料报送至林州市总部大厦6楼607室,升级申诉材料报送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资质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