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考前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详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暨资质标准实施细则》(豫建建[2015]49号)规定及要求,我局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查。现将2020年第八批建筑业企业和第四批公路水利,资质名单予以公布。 [详细]
加强和规范工程施工价款结算工作,提高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服务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详细]
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75%)》(DBJ41/T184—2017)修订后已通过评审,现批准为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修订后编号为DBJ41/T184—2020,自2020年7月1日起在我省施行。 [详细]
本人领取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人领取的,提供代领人、被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详细]
一、考试通过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404房间领取 [详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21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资质受理窗口。 [详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21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建管局窗口。 [详细]
河南臻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母公司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1项资质转移至子公司河南臻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承诺,资质转移前的债权债务由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承担,转移后的债权债务由河南臻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
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勘察设计工程师(一、二级结构工程师、岩土、暖通空调、供配电、发输变电、动力、给水排水、化工、水土保持、水工结构、工程规划、道路、港口与航道、环保、移民)考试通过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已办理完成 [详细]
随着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消防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原公安消防部门承担的建设工程行政审批职责已移交住建部门,新修订的《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新的消防工程管理体系初步建成。为了帮助各单位有关人员全面系统地学习最新技术规范及操作程序,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消防分会决定举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新规宣贯培训班 [详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暨资质标准实施细则》(豫建建[2015]49号)规定及要求,我局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查。现将2020年第七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予以公布。 [详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7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建管局窗口。 [详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暨资质标准实施细则》(豫建建[2015]49号)规定及要求,我局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查。现将2020年第六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详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暨资质标准实施细则》(豫建建[2015]49号)规定及要求,我局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查。现将2020年第五批、公路第二、三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予以公布。 [详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3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资质受理窗口。 [详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6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建管局窗口。 [详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9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建管局窗口。 [详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按照《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做好一级和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20〕17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好2020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相关工作,促进一级造价工程师持续提升综合执业能力,本年度以网络教育为主的模式开展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请各造价师结合自身情况自行安排时间报名学习。 [详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9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首次、增项申诉材料报送至林州市总部大厦6楼607室,升级申诉材料报送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资质受理窗口。 [详细]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考前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暨资质标准实施细则》(豫建建[2015]49号)规定及要求,我局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查。现将2020年第八批建筑业企业和第四批公路水利,资质名单予以公布。
加强和规范工程施工价款结算工作,提高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服务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75%)》(DBJ41/T184—2017)修订后已通过评审,现批准为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修订后编号为DBJ41/T184—2020,自2020年7月1日起在我省施行。
本人领取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人领取的,提供代领人、被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一、考试通过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404房间领取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21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资质受理窗口。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21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建管局窗口。
河南臻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母公司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1项资质转移至子公司河南臻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承诺,资质转移前的债权债务由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承担,转移后的债权债务由河南臻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勘察设计工程师(一、二级结构工程师、岩土、暖通空调、供配电、发输变电、动力、给水排水、化工、水土保持、水工结构、工程规划、道路、港口与航道、环保、移民)考试通过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已办理完成
随着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消防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原公安消防部门承担的建设工程行政审批职责已移交住建部门,新修订的《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新的消防工程管理体系初步建成。为了帮助各单位有关人员全面系统地学习最新技术规范及操作程序,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消防分会决定举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新规宣贯培训班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暨资质标准实施细则》(豫建建[2015]49号)规定及要求,我局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查。现将2020年第七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予以公布。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7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建管局窗口。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暨资质标准实施细则》(豫建建[2015]49号)规定及要求,我局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查。现将2020年第六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暨资质标准实施细则》(豫建建[2015]49号)规定及要求,我局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查。现将2020年第五批、公路第二、三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予以公布。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3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资质受理窗口。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6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建管局窗口。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9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建管局窗口。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按照《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做好一级和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20〕17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好2020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相关工作,促进一级造价工程师持续提升综合执业能力,本年度以网络教育为主的模式开展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请各造价师结合自身情况自行安排时间报名学习。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9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首次、增项申诉材料报送至林州市总部大厦6楼607室,升级申诉材料报送至林州市民中心一楼资质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