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十四批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现证书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领取。 [详细]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19〕91号)规定,经审核,张玉玲等95人符合申报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准予张洁津注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其注册证书作废。现予以公布。 [详细]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项大卫等53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闻向前等8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李熙等4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王树恒等2000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十四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第十三批延续注册证书。现证书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详细]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十三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第十二批延续注册证书以及部分补办证书。现证书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详细]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王金成等39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郝勇等3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钱建尧等2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孙中泉等1839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郭军等7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谢旭霞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二十九批监理工程师贴条。现贴条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详细]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二十八批监理工程师贴条。现贴条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详细]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19〕91号)规定,经审核,金国民等87人符合申报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准予沙阳春等4人注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其注册证书作废。现予以公布。 [详细]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刘新宇等43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陈鹏飞等2131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十一批、十二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第十一批延续注册证书以及部分补办证书。现证书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详细]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十四批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现证书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领取。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19〕91号)规定,经审核,张玉玲等95人符合申报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准予张洁津注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其注册证书作废。现予以公布。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项大卫等53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闻向前等8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李熙等4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王树恒等2000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十四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第十三批延续注册证书。现证书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十三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第十二批延续注册证书以及部分补办证书。现证书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王金成等39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郝勇等3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钱建尧等2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孙中泉等1839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郭军等7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谢旭霞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二十九批监理工程师贴条。现贴条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二十八批监理工程师贴条。现贴条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19〕91号)规定,经审核,金国民等87人符合申报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准予沙阳春等4人注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其注册证书作废。现予以公布。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刘新宇等43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陈鹏飞等2131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十一批、十二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第十一批延续注册证书以及部分补办证书。现证书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