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住建部注册中心有关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第二十七批监理工程师贴条,现已将贴条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详细]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19〕91号)规定,经审核,刘厉儒等90人符合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准予吴杰等3人注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其注册证书作废。现予以公布。 [详细]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张夕财等32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陈大军等7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徐凯旋等4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王显连等2172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依据住建部注册中心有关要求,由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第十三批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现证书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领取。 [详细]
依据住建部注册中心有关要求,由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第十二批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现证书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领取。 [详细]
依据住建部注册中心有关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第二十六批监理工程师贴条,现已将贴条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详细]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汪村等24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李翔等3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李玉杰等4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苏国宝等1750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第十批、延续注册第十批证书以及近期遗失补办证书。现证书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详细]
依据住建部注册中心有关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第二十五批监理工程师贴条,现已将贴条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详细]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19〕91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陈绍芳等149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准予罗佳等2人注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其注册证书作废。现予以公布。 [详细]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钱羽等50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查斌等9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袁汝侯等9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刘日升等2535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依据住建部注册中心有关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第二十七批监理工程师贴条,现已将贴条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19〕91号)规定,经审核,刘厉儒等90人符合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准予吴杰等3人注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其注册证书作废。现予以公布。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张夕财等32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陈大军等7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徐凯旋等4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王显连等2172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依据住建部注册中心有关要求,由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第十三批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现证书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领取。
依据住建部注册中心有关要求,由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第十二批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现证书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领取。
依据住建部注册中心有关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第二十六批监理工程师贴条,现已将贴条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汪村等24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李翔等3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李玉杰等4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苏国宝等1750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第十批、延续注册第十批证书以及近期遗失补办证书。现证书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依据住建部注册中心有关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第二十五批监理工程师贴条,现已将贴条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19〕91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陈绍芳等149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准予罗佳等2人注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其注册证书作废。现予以公布。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钱羽等50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查斌等9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袁汝侯等9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刘日升等2535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