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1批变更及延续注册贴条已到。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单位介绍信、证书原件至解放路44号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贴条。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陆建杰等3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鲍海宇等9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孙磊等37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尹世强等2916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19〕91号)规定,经审核,陈旭华等115人符合申报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准予朱祝雨注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其注册证书作废。现予以公布。 [详细]
2022年40批变更及延续注册贴条已到。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单位介绍信、证书原件至解放路44号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贴条。 [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市场行为,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根据《无锡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锡建规发【201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按照既定考核程序,对申报我市2022年10月份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企业进行了信用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详细]
接省厅注册中心通知,2022年第二十批初始注册合格证书名单已公布,证书可领。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介绍信至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 [详细]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第二十、二十一批延续注册证书以及部分补办证书。现证书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详细]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冯杰等32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赵洋等2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霍中旺等4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王春芳等4376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为推动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繁荣设计创作、提高勘察设计水平,我会组织了2022年度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部分类别)的评选活动。 [详细]
2022年39批变更及延续注册贴条已到。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单位介绍信、证书原件至解放路44号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贴条。 [详细]
2022年度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企业申报、专家现场检查、资料审核、评委会评审等程序,拟确定无锡数字动漫创业服务中心二期等108个房建类项目,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业务大楼改造项目智能化、信息化工程二标段等8个安装类项目,太湖新城XDG-2013-9号地块幕墙工程等14个装饰、幕墙类项目,无锡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07标土建工程等10个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为2022年度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 [详细]
接省厅注册中心通知,2022年第十九批初始注册合格证书名单已公布,证书可领。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介绍信至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 [详细]
为促进我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无锡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无锡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下列企业纳入第二批无锡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名录库(排名不分先后)。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蔡旺等7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2022年41批变更及延续注册贴条已到。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单位介绍信、证书原件至解放路44号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贴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陆建杰等3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鲍海宇等9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孙磊等37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尹世强等2916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19〕91号)规定,经审核,陈旭华等115人符合申报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准予朱祝雨注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其注册证书作废。现予以公布。
2022年40批变更及延续注册贴条已到。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单位介绍信、证书原件至解放路44号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贴条。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市场行为,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根据《无锡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锡建规发【201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按照既定考核程序,对申报我市2022年10月份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企业进行了信用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接省厅注册中心通知,2022年第二十批初始注册合格证书名单已公布,证书可领。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介绍信至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第二十、二十一批延续注册证书以及部分补办证书。现证书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冯杰等32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赵洋等2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霍中旺等4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王春芳等4376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为推动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繁荣设计创作、提高勘察设计水平,我会组织了2022年度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部分类别)的评选活动。
2022年39批变更及延续注册贴条已到。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单位介绍信、证书原件至解放路44号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贴条。
2022年度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企业申报、专家现场检查、资料审核、评委会评审等程序,拟确定无锡数字动漫创业服务中心二期等108个房建类项目,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业务大楼改造项目智能化、信息化工程二标段等8个安装类项目,太湖新城XDG-2013-9号地块幕墙工程等14个装饰、幕墙类项目,无锡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07标土建工程等10个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为2022年度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
接省厅注册中心通知,2022年第十九批初始注册合格证书名单已公布,证书可领。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介绍信至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
为促进我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无锡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无锡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下列企业纳入第二批无锡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名录库(排名不分先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蔡旺等7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