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孙乾哲等4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石源等2009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十八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第十七批延续注册证书。现证书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详细]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三十四批监理工程师贴条。现贴条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详细]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十六批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现证书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领取。 [详细]
为认真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保工程结构安全,鼓励企业多创精品,使评审工作更趋公开、公平、公正,现将2021年度拟评为淮安市优质结构工程进行公示。全市全年共申报优质结构工程471个,经过县市优质结构评审,共有101个项目拟评为淮安市优质结构工程。现对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于2022年9月29日前用署名书信或电话方式向淮安市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公室反映。 [详细]
2022年34批变更及延续注册贴条已到。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单位介绍信、证书原件至解放路44号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贴条。 [详细]
接省厅注册中心通知,2022年第十六批初始注册合格证书名单已公布,证书可领。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介绍信至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 [详细]
2022年33批变更及延续注册贴条已到。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单位介绍信、证书原件至解放路44号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贴条。 [详细]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胡宇鹏等36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张明媚等2210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十七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第十六批延续注册证书以及部分补办证书。现证书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详细]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十六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第十五批延续注册证书。现证书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详细]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三十三批监理工程师贴条。现贴条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详细]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三十二批监理工程师贴条。现贴条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详细]
2022年32批变更及延续注册贴条已到。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单位介绍信、证书原件至解放路44号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贴条。 [详细]
接省厅注册中心通知,2022年第十五批初始注册合格证书名单已公布,证书可领。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介绍信至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 [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市场行为,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根据《无锡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锡建规发【201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按照既定考核程序,对申报我市2022年8月份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企业进行了信用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详细]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袁杰等28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王亮等8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孙乾哲等4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石源等2009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十八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第十七批延续注册证书。现证书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三十四批监理工程师贴条。现贴条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十六批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现证书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领取。
为认真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保工程结构安全,鼓励企业多创精品,使评审工作更趋公开、公平、公正,现将2021年度拟评为淮安市优质结构工程进行公示。全市全年共申报优质结构工程471个,经过县市优质结构评审,共有101个项目拟评为淮安市优质结构工程。现对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于2022年9月29日前用署名书信或电话方式向淮安市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公室反映。
2022年34批变更及延续注册贴条已到。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单位介绍信、证书原件至解放路44号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贴条。
接省厅注册中心通知,2022年第十六批初始注册合格证书名单已公布,证书可领。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介绍信至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
2022年33批变更及延续注册贴条已到。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单位介绍信、证书原件至解放路44号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贴条。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胡宇鹏等36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张明媚等2210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十七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第十六批延续注册证书以及部分补办证书。现证书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十六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第十五批延续注册证书。现证书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三十三批监理工程师贴条。现贴条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三十二批监理工程师贴条。现贴条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2022年32批变更及延续注册贴条已到。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单位介绍信、证书原件至解放路44号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贴条。
接省厅注册中心通知,2022年第十五批初始注册合格证书名单已公布,证书可领。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介绍信至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市场行为,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根据《无锡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锡建规发【201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按照既定考核程序,对申报我市2022年8月份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企业进行了信用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袁杰等28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王亮等8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