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
  • 做好2020年全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是要认真学习研究。各地要采取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逐条逐款认真学习《办法》的各项规定,深入分析研究,加强政策宣传,推动房屋征收工作扎实稳步开展。二是要深入贯彻落实。按照《办法》的规定,各市县要尽快研究制定当地房屋征收的具体政策、办法、标准,理顺原有工作中不规范、不完善的程序和做法,推动房屋征收工作有序开展。请各地将对《办法》的研究落实情况,于3月底前报省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详细]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第二批“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单的通知

    2020年1月21日至27日,按照《关于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管理模式的通知》(吉建安〔2019〕9号)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吉林省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建安〔2019〕9号)要求,在企业申报、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的基础上,省住建厅又委托吉林省建筑器材租赁协会建筑机械分会对公示的第二批“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单进行了评价。 [详细]

  • 加强基坑及边坡工程设计管理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规范基坑及边坡工程设计行为,确保基坑及边坡工程以及其周边环境的安全,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基坑及边坡工程设计管理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详细]

  • 做好2020年全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是要认真学习研究。各地要采取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逐条逐款认真学习《办法》的各项规定,深入分析研究,加强政策宣传,推动房屋征收工作扎实稳步开展。二是要深入贯彻落实。按照《办法》的规定,各市县要尽快研究制定当地房屋征收的具体政策、办法、标准,理顺原有工作中不规范、不完善的程序和做法,推动房屋征收工作有序开展。请各地将对《办法》的研究落实情况,于3月底前报省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第二批“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单的通知

    2020年1月21日至27日,按照《关于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管理模式的通知》(吉建安〔2019〕9号)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吉林省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建安〔2019〕9号)要求,在企业申报、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的基础上,省住建厅又委托吉林省建筑器材租赁协会建筑机械分会对公示的第二批“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单进行了评价。

  • 加强基坑及边坡工程设计管理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规范基坑及边坡工程设计行为,确保基坑及边坡工程以及其周边环境的安全,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基坑及边坡工程设计管理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