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
  • 关于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的函

    根据《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07号)的要求,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修编的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上网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组织专家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按附件2格式填写,于2024年1月12日前反馈编制组。 [详细]

  • 《消防工程》 L23S104

    本图集适用于一般民用与工业建筑的室内、室外消防设计和施工安装。如用于湿陷性黄土地区、膨胀土地区及其他特殊地区时,应根据有关规范和规程的规定另作处理。 [详细]

  • 关于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的函

    根据《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07号)的要求,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修编的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上网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组织专家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按附件2格式填写,于2024年1月12日前反馈编制组。 [详细]

  • 《建筑结构常用节点构造》 L23G101

    本图集为建筑结构常用节点构造,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下地区、环境类别为一类——三类、设计工作年限为50年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本图集编制内容包括编制说明、基础、楼板、楼梯、填充墙、其他构造等六部分。 [详细]

  •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造》 L22G310

    本图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下地区、环境类别为一类、二类、三类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本图集对建筑结构中钢筋混凝土结构构造进行整理,编制内容主要为编制说明、现浇板、混凝土梁、剪力墙、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其他等六部分。其中,现浇板构造包括开洞补强、局部升降板、加腋楼板、钢筋桁架楼承板构造;混凝土梁构造包括腹板预留洞、折梁、加腋梁、变截面梁、多梁交汇节点、框架梁与剪力墙重叠构造、框架扁梁、悬挑梁钢筋构造;剪力墙构造包括连梁构造、梁与剪力墙连接构造、洞口补强、错层和变截面构造、转角 [详细]

  • 《民用建筑管沟及盖板》 L22G311

    本图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下地区、环境温度低于80℃的一般民用建筑工程室内外管沟,不适用于大型供热、燃气工程及穿越城市主干道和铁路线路的工程,对有特殊要求的室内外管沟需另行设计,相同条件的工业建筑可参照选用。 [详细]

  • 《边坡工程支护结构构造》 L23G903

    本图集适用于一般地质条件下岩质边坡高度为30m及以下、土质边坡高度为15m及以下的建筑边坡工程。市政、公路、铁路、港口、水利工程等边坡支护可参考选用,且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超过上述限定高度的边坡工程或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的边坡工程,应进行专项设计。软土、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其他特殊性岩土以及侵蚀性环境的建筑边坡工程,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的规定。 [详细]

  • 公布202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全省839家企业自愿申报参加,经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公示等程序,评定AAA级企业130家,AA级企业150家,A级企业551家,B级企业8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本信用评价结果全省通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要求,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详细]

  • 组织申报2023年度“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的通知

    现将山东省建筑业协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的通知》(鲁建协〔2023〕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报,申报的企业于2023年7月28日前向市建筑业协会电子邮箱发送《2023 年度“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推荐工程汇总表》(详见附件,过期视为放弃),市建筑业协会按照申报数量,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依据《“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确定申报名单后,按程序推荐上报。 [详细]

  • 2023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公示

    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3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鲁建标字〔2023〕3号)的要求,经组织专家审查,拟确定53项作为2023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26日至6月1日。 [详细]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202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为推进全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造价咨询企业增强诚信意识和履约能力,提高行业自律水平,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鲁建标字〔2021〕39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开展202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

  • 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建造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根据《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07号)的要求,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建造技术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上网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组织专家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按附件2格式填写,于2023年3月1日前反馈编制组。 [详细]

  • 关于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的函

    根据《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07号)的要求,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修编的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上网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组织专家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按附件2格式填写,于2024年1月12日前反馈编制组。

  • 《消防工程》 L23S104

    本图集适用于一般民用与工业建筑的室内、室外消防设计和施工安装。如用于湿陷性黄土地区、膨胀土地区及其他特殊地区时,应根据有关规范和规程的规定另作处理。

  • 关于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浆料复合型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的函

    根据《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07号)的要求,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等单位编制的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浆料复合型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上网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组织专家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按附件2格式填写,于2024年1月13日前反馈编制组。

  • 关于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的函

    根据《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07号)的要求,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修编的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上网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组织专家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按附件2格式填写,于2024年1月12日前反馈编制组。

  • 《建筑结构常用节点构造》 L23G101

    本图集为建筑结构常用节点构造,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下地区、环境类别为一类——三类、设计工作年限为50年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本图集编制内容包括编制说明、基础、楼板、楼梯、填充墙、其他构造等六部分。

  •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造》 L22G310

    本图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下地区、环境类别为一类、二类、三类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本图集对建筑结构中钢筋混凝土结构构造进行整理,编制内容主要为编制说明、现浇板、混凝土梁、剪力墙、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其他等六部分。其中,现浇板构造包括开洞补强、局部升降板、加腋楼板、钢筋桁架楼承板构造;混凝土梁构造包括腹板预留洞、折梁、加腋梁、变截面梁、多梁交汇节点、框架梁与剪力墙重叠构造、框架扁梁、悬挑梁钢筋构造;剪力墙构造包括连梁构造、梁与剪力墙连接构造、洞口补强、错层和变截面构造、转角

  • 《民用建筑管沟及盖板》 L22G311

    本图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下地区、环境温度低于80℃的一般民用建筑工程室内外管沟,不适用于大型供热、燃气工程及穿越城市主干道和铁路线路的工程,对有特殊要求的室内外管沟需另行设计,相同条件的工业建筑可参照选用。

  • 《边坡工程支护结构构造》 L23G903

    本图集适用于一般地质条件下岩质边坡高度为30m及以下、土质边坡高度为15m及以下的建筑边坡工程。市政、公路、铁路、港口、水利工程等边坡支护可参考选用,且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超过上述限定高度的边坡工程或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的边坡工程,应进行专项设计。软土、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其他特殊性岩土以及侵蚀性环境的建筑边坡工程,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的规定。

  • 公布202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全省839家企业自愿申报参加,经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公示等程序,评定AAA级企业130家,AA级企业150家,A级企业551家,B级企业8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本信用评价结果全省通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要求,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 组织申报2023年度“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的通知

    现将山东省建筑业协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的通知》(鲁建协〔2023〕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报,申报的企业于2023年7月28日前向市建筑业协会电子邮箱发送《2023 年度“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推荐工程汇总表》(详见附件,过期视为放弃),市建筑业协会按照申报数量,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依据《“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确定申报名单后,按程序推荐上报。

  • 2023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公示

    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3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鲁建标字〔2023〕3号)的要求,经组织专家审查,拟确定53项作为2023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26日至6月1日。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202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为推进全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造价咨询企业增强诚信意识和履约能力,提高行业自律水平,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鲁建标字〔2021〕39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开展202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 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建造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根据《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07号)的要求,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建造技术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上网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组织专家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按附件2格式填写,于2023年3月1日前反馈编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