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建筑施工企业高质量、高效益、高水平地搞好工程建设项目,提高运城市建筑企业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的市场竞争力,推动运城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8~9月我会在会员单位中组织开展了关公杯工程评价活动。 [详细]
在全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科技创新、市场开拓、信用建设等方面,广大会员单位积极努力奋发向上取得了优异成绩。为更好地发挥建筑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了建筑业企业等级评价活动。 [详细]
2022年广大会员单位的项目经理在全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科技创新、市场开拓、信用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为更好发挥建筑行业内项目经理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协会章程及相关精神,我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了建筑业项目经理等级评价活动。 [详细]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竞争力,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质量管理与企业管理。协会决定择时召开2023年度运城市建筑业协会建筑施工企业QC小组活动的成果评价交流会。现将评价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
为鼓励会员单位建筑业项目经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学习水平,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氛围,加大对工程建设行业项目经理诚信经营、运营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激励,形成褒扬诚信的制度机制。 [详细]
为鼓励会员单位建筑业企业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氛围,加大对工程建设行业诚信经营、运营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诚信企业的激励,形成褒扬诚信的制度机制,促进工程建设行业自律,提高工程建设行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详细]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不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总体水平,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详细]
为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控制水平,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我会于今年3月开展了2022年度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竞赛活动,激发大众创新潜能,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详细]
在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中,广大会员单位的项目经理在全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科学创新、市场开拓、信用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为更好发挥建筑行业内项目经理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了建筑业项目经理等级评价活动。 [详细]
在全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科技创新、市场开拓、信用建设等方面,广大会员单位积极努力奋发向上取得了优异成绩。为更好地发挥建筑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了建筑业企业等级评选活动。 [详细]
根据省住建厅晋建审函[2021]1983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工程招标定额中心对张翔等64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资格进行了审核,审核通过人员64人,现将审核材料予以报送。 [详细]
为安排部署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实现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主要监管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要求,着力提升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成效,按照市双随机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单位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详细]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朔住建发〔2021〕131号),并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民政局、公安局、市交警支队、人社局等六部门意见,我局对申请2021年市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根据相关规定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统一组织相关人员发放租赁补贴。 [详细]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相关规定,经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意见,我局对申购市直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第七批)进行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根据相关规定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送达市城市发展集团下属企业市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购房手续。 [详细]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人员技术优势,提高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现就征集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
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维护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联系。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同时废止。 [详细]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省、强市战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若干措施》,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监督管理,并结合市住建局年度工作安排,定于2020年5月11日开展县(市、区)建设工程质量巡查暗访工作 [详细]
为加强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外省在同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维护造价咨询市场秩序,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住建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令第50号)及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从业有关事项的通知(第8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外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本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备案工作 [详细]
根据2020年4月7日局党组(扩大)会议关于撤销项目办等临时内设机构的决定,废止《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该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详细]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详细]
2022年广大会员单位的项目经理在全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科技创新、市场开拓、信用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为更好发挥建筑行业内项目经理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协会章程及相关精神,我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了建筑业项目经理等级评价活动。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竞争力,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质量管理与企业管理。协会决定择时召开2023年度运城市建筑业协会建筑施工企业QC小组活动的成果评价交流会。现将评价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鼓励会员单位建筑业项目经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学习水平,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氛围,加大对工程建设行业项目经理诚信经营、运营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激励,形成褒扬诚信的制度机制。
为鼓励会员单位建筑业企业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氛围,加大对工程建设行业诚信经营、运营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诚信企业的激励,形成褒扬诚信的制度机制,促进工程建设行业自律,提高工程建设行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不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总体水平,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为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控制水平,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我会于今年3月开展了2022年度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竞赛活动,激发大众创新潜能,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在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中,广大会员单位的项目经理在全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科学创新、市场开拓、信用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为更好发挥建筑行业内项目经理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了建筑业项目经理等级评价活动。
在全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科技创新、市场开拓、信用建设等方面,广大会员单位积极努力奋发向上取得了优异成绩。为更好地发挥建筑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了建筑业企业等级评选活动。
根据省住建厅晋建审函[2021]1983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工程招标定额中心对张翔等64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资格进行了审核,审核通过人员64人,现将审核材料予以报送。
为安排部署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实现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主要监管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要求,着力提升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成效,按照市双随机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单位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朔住建发〔2021〕131号),并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民政局、公安局、市交警支队、人社局等六部门意见,我局对申请2021年市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根据相关规定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统一组织相关人员发放租赁补贴。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相关规定,经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意见,我局对申购市直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第七批)进行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根据相关规定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送达市城市发展集团下属企业市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购房手续。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人员技术优势,提高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现就征集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维护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联系。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同时废止。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省、强市战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若干措施》,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监督管理,并结合市住建局年度工作安排,定于2020年5月11日开展县(市、区)建设工程质量巡查暗访工作
为加强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外省在同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维护造价咨询市场秩序,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住建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令第50号)及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从业有关事项的通知(第8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外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本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备案工作
根据2020年4月7日局党组(扩大)会议关于撤销项目办等临时内设机构的决定,废止《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该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