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
  • 2021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为安排部署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实现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主要监管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要求,着力提升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成效,按照市双随机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单位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详细]

  • 2021年市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朔住建发〔2021〕131号),并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民政局、公安局、市交警支队、人社局等六部门意见,我局对申请2021年市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根据相关规定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统一组织相关人员发放租赁补贴。 [详细]

  • 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第七批)的公示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相关规定,经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意见,我局对申购市直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第七批)进行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根据相关规定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送达市城市发展集团下属企业市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购房手续。 [详细]

  • 调整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人员技术优势,提高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现就征集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维护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联系。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同时废止。 [详细]

  • 外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同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进行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外省在同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维护造价咨询市场秩序,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住建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令第50号)及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从业有关事项的通知(第8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外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本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备案工作 [详细]

  • 公布2022年度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竞赛评价名单的通知

    为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控制水平,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我会于今年3月开展了2022年度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竞赛活动,激发大众创新潜能,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 2021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为安排部署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实现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主要监管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要求,着力提升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成效,按照市双随机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单位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 2021年市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朔住建发〔2021〕131号),并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民政局、公安局、市交警支队、人社局等六部门意见,我局对申请2021年市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根据相关规定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统一组织相关人员发放租赁补贴。

  • 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第七批)的公示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相关规定,经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意见,我局对申购市直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第七批)进行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根据相关规定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送达市城市发展集团下属企业市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购房手续。

  • 调整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人员技术优势,提高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现就征集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维护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联系。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同时废止。

  • 外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同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进行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外省在同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维护造价咨询市场秩序,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住建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令第50号)及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从业有关事项的通知(第8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外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本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