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
  • 抽取2023年第二批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实操抽验人员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培训实操考核抽查办法(试行)》(浙工质协[2020]39号),《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实操抽验实施方案(试行)》(甬建检协【2021】5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2月10日上午10:00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进行2023年第二批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实操抽验名单的抽取工作,特邀请协会会长单位,部分副会长单位、理事和监事单位,部分会员单位若干代表参与,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通过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检 [详细]

  • 2023年宁波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实操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浙工质[2021]5号)文件,现将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浙江宁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反映。 [详细]

  • 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工作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水利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水建设〔2021〕334号),决定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工作。 [详细]

  • 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专家名单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与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水监督〔2021〕16号)和《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浙水建协〔2022〕2号),经自愿报名,我厅组织资格审核,拟同意叶飞等202名专家入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6月14日起至6月21日止。如对以上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问题。单位反映问题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需使用真实姓名。 [详细]

  • 公示2022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成果专家认定结果的通知

    2022 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成果专家认定已经结束,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有关单位和公众监督。如对所公示的项目有异议,请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本协会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内容具体且有相关证据。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求签署真实姓名,并请提供联系电话。 [详细]

  • 开展2021年度杭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根据协会六届二次理事会议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度杭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根据杭州市建委实施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协会对杭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请各单位领导和经办人员认真阅读和贯彻杭咨监协(2022)4 号文件印发的《杭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按该办法要求制作和报送申报资料。 [详细]

  • 2022年度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报名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从今年起降低或取消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为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详细]

  • 抽取2023年第二批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实操抽验人员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培训实操考核抽查办法(试行)》(浙工质协[2020]39号),《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实操抽验实施方案(试行)》(甬建检协【2021】5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2月10日上午10:00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进行2023年第二批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实操抽验名单的抽取工作,特邀请协会会长单位,部分副会长单位、理事和监事单位,部分会员单位若干代表参与,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通过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检

  • 浙江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业绩公开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浙水建〔2020〕7号)以及《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引(2022年)》(浙水建〔2022〕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业绩公开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2023年宁波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实操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浙工质[2021]5号)文件,现将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浙江宁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反映。

  • 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工作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水利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水建设〔2021〕334号),决定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工作。

  • 公示杭州市咨询监理企业2021年度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

    根据协会第六届第二次理事会会议精神和《杭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咨询监理企业申报的信用等级评价资料进行审核评价。现将咨询监理企业2021年度信用等级评价初步结果予以网上公示。

  • 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专家名单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与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水监督〔2021〕16号)和《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浙水建协〔2022〕2号),经自愿报名,我厅组织资格审核,拟同意叶飞等202名专家入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6月14日起至6月21日止。如对以上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问题。单位反映问题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需使用真实姓名。

  • 公示2022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成果专家认定结果的通知

    2022 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成果专家认定已经结束,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有关单位和公众监督。如对所公示的项目有异议,请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本协会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内容具体且有相关证据。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求签署真实姓名,并请提供联系电话。

  • 开展2021年度杭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根据协会六届二次理事会议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度杭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根据杭州市建委实施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协会对杭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请各单位领导和经办人员认真阅读和贯彻杭咨监协(2022)4 号文件印发的《杭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按该办法要求制作和报送申报资料。

  • 2022年度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报名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从今年起降低或取消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为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